插曲
奔跑、奔跑、奔跑……
不停地一直跑下去。
既不是逃亡,也没有恐惧。
甩掉沿途尾随在后,如同血盆大口的漆黑——
向更加深邃的黑暗中跑去。
与此同时,奔袭在夜色中的野兽,如影随形,压抑着内心的狂喜与兴奋,连同着粗重的喘息——却无法消除呐如同钢铁敲击地面的一连串嗡嗡的闷响。
在幽暗昏黄的路灯发散出来的微光中,犹如黑风掠过,带着令人窒息的纯粹杀意。
靠近了!血红的双眼中爆发出令人胆寒的凶光。
近了近了近了近了近了近了近了近了近了近了近了近了——
马上就可以杀掉你了!
仿佛能听到回响于耳畔的嚎叫。
野兽调动了身体里全部暴虐的力量,猛地向前方奔跑中的猎物扑跃而去,速度之快以至于瞬间响起了呼呼的风声,一对利爪发出破空的呼啸声,兴奋而尖锐的风声仿佛在提前宣告死亡。
在死亡的猩红将要抵达之际,漆黑的阴影笼罩之下,那只猎物突兀地急停下来,借助惯性与重心的精妙牵引与掌控回转过身体,从野兽危险的锋芒之下避开,闪身与野兽拉开了十多米的距离。
于此,猎物的身姿已全然展现在这暗淡的夜幕下。
黑色的长发在夜空中划过一道比夜色更为浓重的痕迹,利落的倩影与黑暗融为一体,一张精致如画的脸上,嘴角微微上扬。
空气,陡然凝滞。
Chapter1
……
空气中凝结着沉默,在这之后的许多个略显急促的呼吸中,没有人开口说话。
一时间世界仿佛被无形的寒冰冻结了,我的大脑在一瞬间被防控,只剩下了自己持续不断的心跳声,从而产生了一种奇异的感觉,如同沉入了墨染般的死水之中,渐渐沉没。
然后在这份感觉上升至大脑中,我就像被强行注入了一份不属于自己的认知——
我,是平民。
游戏,就此正式开始。
……
什、什么嘛……
还来不及体会刚才如冰雪消释一样褪去的感觉,我的心里就只剩下了失落。
怎么不是神民呢?哎,如果是神民就好了,偏偏只是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平民。虽然以前也被同学拖着一起玩过很多次狼人杀,而且那时候我抽到的身份最多的就是平民,素有“十抽九民”之称,可是这并不能代表我就擅长玩平民,倒不如说是平庸至极。
况且,在这里的规则大有不同,不是阵营之间的对抗,而是个人战……活下来的人只会是一个……真的会死掉的……所以说,再次抽到这个身份真实大不幸啊!
我觉得女巫才是最强的。
救活一个人与杀死一个人的能力。
唔……不过还好,至少不是狼人,我最不擅长的就是狼人了。可以说是老好人的性格使然,又或者是自己不太会说谎,我每次当狼人的时候总是很快就被看出来了。
没记错的话……我还有一个叫“小白狼”的称号?
……
可是,说不定狼人才是这里面最强的,如果真的有电影里的那些狼人那么强大的话,一般人根本没有反抗的能力啊。
啊啊啊,只是平民而已啊……
当我内心还处于纠结之中时,旁边的刘能像是知道了什么有趣的事情一样,露出了玩味的笑容,发出了一声意味不明的嗤笑。
也许是抽到了什么很强的身份吧。
“既然大家都已经知道了自己的身份,狼人之夜也正式开始了,我想大家各自都是有所想法的,不过无论怎么样我们现在都还是盟友,在排除掉其他人之前必须团结。”
陈伍凯看了看我和刘能,然后用一种严肃的语气说道。
不过我看见他的表情显得十分轻松,一副尽在掌控之中的表情。
“我们的团队是最强的,身为警察的我自然是不用说的,刘能也是一个成年男人,文闻歌虽然还是学生,但是不会比成年人差。所以,我们的行动方针也很简单,把其他人一个一个排除掉就好了。”
“哼,我倒是希望真有那么容易。”
刘能将双手抱在胸前,冷哼了一声。
也是,要真有那么简单就好了,不管是游戏还是生活,总是充满了各种变数,在这里更是如此,毕竟这里的人都是为了欲望愿意赌上性命的人。
可是……为什么只是在邮件上顺手写下了那种东西的我会被送到这里来啊?
完全搞不懂,难道我会为了那个而拼上性命吗?我已经喜爱那个到了这种地步了么?
“但愿吧……”
我有气无力地答道。
无论怎么听,陈伍凯的那些话都只是在安慰我啊,我只是个高中生而已,而且算是比较纤弱的那种,一点也不强,正面对上其他人一定打不过的。
“要对我们有信心啊,好了,继续走吧。”
说完,陈伍凯便转过身继续朝前走去,我们后面的两人也紧紧地跟上他的脚步。
此时距离刚开始所在的公园大约也有几公里路了,应该已经过去半个多小时了,周围依旧很黑,似乎和最初相比没有什么变化。由于我的夜间实力比较好的缘故,仅仅只是凭借路边的两排路灯所发出的微弱亮光我也看见了前方百多米的地方是个十字路口,从我们现在所处的这条街开始,马路由原来的四车道变为了六车道,显得开阔了不少。
到了一个繁华的街区吗?
也许陈伍凯要带我们去的地方就在那里,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算是我们这个小团体的领头人,或者说我和刘能只是跟着他而已,并没有以谁为中心得意思。
到底要去那里,并且做什么呢?
就着内心的疑惑,我问道:“我们现在要去哪里?”
陈伍凯听到我的问题马上就回答道:“我们要去繁华的街区,一开始我就是寻找街道越来越宽敞的路走,这样更容易找到那些交通发达,店铺林立的大街区。”
待陈伍凯说完,刘能又接着说道:“到了那里后,我们可以找到大的超级市场,这样能从里面得到必需的物资,另外,在这种街区可比在别的偏僻的地方要安全得多,如果实在最开始的那个公园里,一旦到了【月见时刻】而且好死不死地又遇上狼人的话基本上是必死无疑的。”
“这样呀……但是听你这么说狼人未免也太强了吧?那么该怎么对抗狼人呢?”
虽然我这么问似乎暴露了我不是狼人而是好人阵营的人,可是其实在这里面的人谁会相信别人说的所有话呢?就算他们相信了也好,这样应该可以降低他们对我的戒备。
陈伍凯听到我的疑问,呵呵笑了两声,对刘能说道:“刘能啊,你看你,怎么还忘记了介绍这些呢?”
刘能干笑两声,略带歉意地说道:“我确实是忘了呢,那么在找到超级市场前我就补上忘记说的部分吧。”
很奇怪,忘记了吗?而且……明明就算之前刘能说活的声音不大,只是相距不到两米的话,在这么寂静的环境下绝对可以听得到的啊,可是那个时候陈伍凯为什么没有提醒一下呢?
难道是有意隐瞒?
他们之中……会有狼人么?
可是那个时候我们并没有知道自己的身份,莫非在我们十人当中有一些特殊的身份被提前告知了,而刘能就是其中一个?
会是他么?
Chapter2
顺着六车道的公路走了几分钟后我们便到达了那个十字路口,这时候靠近了便能感觉得到如果是在正常的世界这里一定会显得无比繁华,建筑林立,布局严密,设施完善,绿化看起来也做得十分之高级,在十字路的一侧还有一个十分大的广场,总体显得宏伟大方。
可惜在这个深黑色的夜晚只有一片冰冷的钢筋水泥而已。
在来时的路途中我也得知了平民阵营针对狼人的规则:如果验证了狼人的真实身份,就可以在【日见时刻】将其杀死,并且不会遭受死亡惩罚。至于如何验明究竟谁是狼人,只要找到相关的能证明其身份的证据就可以了。
通过这条规则确实能将在【月见时刻】几乎无敌的狼人扼杀于其还未变身的时候,但是就算是那样也并不算轻松,人与人之间的角力没有那么简单。暴露录身份会成为众矢之的,但就算是那样,只要足够强的话还是有胜算的。
我比较担心的是女巫和猎人这两个神民,虽然预言家的预知身份的能力也非常强,可是要和这两位拥有必杀技能的神民相比还是逊色一筹。
不因为别的,只是这个游戏里的赢家只有一个而已,不存在共赢和长久的合作,死了一切就结束了,失败者的结局只有死亡。
人都是惜命的,在这里更是如此,绝不可能出现牺牲自己去拯救别人的情况。
说道底,我和陈伍凯以及刘能的合作关系为的就是排除那些个体强大的身份,可是如果他们两个人都有强大的身份怎么办呢?对他们而言是非常有利的,可以将底牌保留到最后,而我的话则处于极度危险之中啊。
必须找个机会脱离,甚至是反击。
在狼人之夜里,正面搏杀与勾心斗角都不会少,每个人都只想着如何保全自己并杀死对方,所以说……必须狠下心来,变成冷血的杀人者……必须得——
不择手段。
不,不对,这样子是不对的……杀人这种事……我不想再有第二次了,再夺走别人的生命的话我又与当年那个夺走我一切的混蛋有什么区别!
可是,不那么做的话……
会死掉的。
逃走吗?
不、不行的知道现在为止这里发生的一切都已经超出了常规的认知,我逃不走的,我根本不了解狼人之夜究竟是什么,那么久无法逃脱它的控制。
简单的来说,我早就入局了。
我不想如此简单的死去,还有那么多遗憾没有得到消除,怎么能够在这里停下脚步呢?
那么,就只能违背本心,去做自己最不愿意做的事情了吗?
一想到那种只会令人恐惧和痛苦的事,我的心脏便充斥着一股难以言喻的痛楚,眼前开始发黑,胸口被堵住了似的闷住了,喘不过气来。
往日的画面恍惚在眼前,只有冰冷的血和黑暗无光的世界。
我……有足够的勇气吗……真的非常讨厌啊……唯独是这种事情……
“喂,怎么了?快点跟上啊。”刘能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思绪。
我这才发现原来自己不知不觉中已经落后了许多,与他们两个拉开了三四米远的距离。
在听到刘能叫我的同时,陈伍凯也回过头来看了我一眼,但是没有说什么,看到我跟上来之后就有继续朝前走了,刘能大概是察觉到我的脚步声越来越远了吧,感觉还真是敏锐呢,也许是这个黑夜格外的沉寂吧。
我拍了拍自己的脑袋,努力驱散了心中繁杂的思绪,加快脚步跟上前去。
Chapter3
即便是在能见度极低的情况下我们也只花了十来分钟就在广场的一侧找到了这一带的超级市场,虽然我要更早的发现了,但是我没有说出来,如果贸然说出了这种事反而会暴露自己异于常人的方面,所以我选择了跟随他们的步调。
我们在大门口停了下来,之所以没有立即进入超级市场并不是因为没有开门,相反的,这里和正常营业一样开放了入口,但是里面实在是太黑了,根本没有任何光源。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进入一片未知而且伸手不见五指的区域风险极大。
因为有人赶在我们以前到了这里并且埋伏了起来也不是没有这种可能的。
一直带领着我们的陈伍凯非常尽职地做出了指示:
“现在外面休息一会,现在还没有到【日见时刻】,所以是没有电力供应的,而且第一个时刻轮替也还没有开始,暂时应该没有什么危险,可以放松点。”
陈伍凯冲我和刘能摆摆手,示意我们可以各自休整一下,然后从衣兜里掏出了一部手机,点亮了屏幕看了一会。
“到现在为止已经过去一个多小时了,按道理来说应该快到第一个【日见时刻】了,到了那时就正式开局了,电力供应一恢复我们马上就进去里面,然后找到需要的物资,准备好这些后再商议下一步计划。”
我对于自己的体能还是有信心的,我虽然看起来瘦弱,但是我每天都有坚持锻炼,所以说看起来很很瘦只是表面上的而已,我……我绝对不是因为别人对我说过我很可爱才特意去锻炼的。因此,即使走了这么久也完全在我的接受范围内,我也并不需要休息。奇怪的是,目测一百八以上的刘能居然也和没事人一样,这是一个运动型的胖子么?
在陈伍凯拿出了手机之后,我才如梦初醒般翻了翻自己的口袋,结果是什么都没有,身上只是穿了一件衬衫再在外面套了一件羊毛衫而已……唔啊……两袖清风啊。在狼人之夜之前的一段记忆也完全是模糊的,记得的只有自己发送了那封电子邮件了。
当时我应该是在家里面吧?所以手机才没有带在身上。
那么也就没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了,先等到了【日见时刻】再说吧。
于是我便在旁边找了一张公共长椅坐了下来,安静地等待着。
然后大约等待了十来分钟吧,也就是到目前为止应该总共过了一个半小时的样子,【日见时刻】悄然到来。
仿佛在静止的时空中时间突然开始流动,在我还没有反应过来时,已经完全适应了黑暗环境的我只感觉到了刺眼的光线。变得灯火通明的超级市场中射出的光线亮得使我一时间睁不开眼睛,脑袋里“嗡”的想了一声似的,我怔住了一会儿,却又仿佛过去了很久一般才恢复过来。接下来我感觉到了时间在这铺天盖地的炫目光线之中犹如实质般流转开来。
当我恢复过来时有了一种时间感错乱的感觉,刘能和陈伍凯恢复得比我要快一些,在他们先后回过神来时都不约而同地做了同一件事情。
确认时间。
他们都拿出了自己的手机确认刚才的时间,即是第一次【月见时刻】的时间。
虽然我也有这种意识,可是我身上空无一物,只能干看着,等进了超级市场里面再去找一块电子手表或者手机好了,到时候就可以去和他们确认一下时间了。
我记得是四个小时一次交替吧,把握好时间确实很重要呢,
“走,进去吧。”陈伍凯对我们说道。
然后我们就走进了那个足有四米高,四个店面那么大的大门。
走进去之前我回头望了一眼城市的夜景:
映入眼帘的是夺目的光彩,这座城市发出了足以与半边黑夜抗衡的光芒,一条条街道亮成一片,延伸开来宛若波光粼粼的河流,或亮丽或柔和的光为这座城市笼上了一层淡淡的光泽。但这一切全然建立在一片虚无的死寂中,这光辉不过是像垂死的人回光返照一般,毫无生气。此刻又恍如时光静止了一样,但是在这份令人神经恍惚的虚无之中,这座永夜的静寂之城似乎又强烈地想要表达着什么。
Chapter4
我们到达了超级市场的大厅中,大厅里的设计非常能烘托出一种整洁与明亮的环境,无论是空间的规划还是装潢的协调,总之这里在明亮的灯光的照耀下每一个角落都是十分醒目的,让人身处其中不由得精神振奋。
唯一的缺陷也许就是偌大的空间里一个人顾客也没有。
正前方是通往食品区与日用品区,而在宽敞的大厅四周是一些卖化妆品和护肤品的商铺,在中间还有一个正在举行新品促销的摊位,不过只有空荡荡的商品与一些贴着海报的架子。
两旁则有通往上一楼层的阶梯式电梯,往二楼看过去是服装,那么第二层大概就是服装区了,不过更上面的情况就无从得知了。
“那么就各自去找自己所需要的东西,不管怎么说还有自己准备自己的物资最好。这里面规模还挺大的,我们要找的东西也不会少,就一个小时后再回到大厅这里集合吧,顺便观察一下里面的情况。”
说完这些后,陈伍凯又补充道:“当然,我们一起行动的话最后,不过鉴于时间有限就随意吧。”
刘能打算从电梯登上更高的楼层,二话不说就直奔电梯哪里去了,陈伍凯倒是先去了一楼的食品区,看来是想先拿食物。在狼人之夜里时刻补充好体力是十分重要的,肚子饿了的话不仅会托坏身体,而且在正面冲突时落入下风,没有充足的食物会带来数不清的麻烦。幸好城市里面的店铺全部都是开放的,我想——最坏的情况也总不至于饿死吧?
那还真是凄惨呢。
我打算先去找到卖电子产品的地方,通过观察这里的店铺的情况,基本上就算打不开柜台也能够砸开,我想弄到一部……嗯……是几部手机的难度不大,要是能找到同一规格的电池就好了,那样就不必因为手机充电的事而烦恼了,充电宝也行。
当然,更好的是能找到电子手表。
这样想着,我也踏上了通向二楼的电梯。
Chapter5
“啊,找到了!”
花了不到十分钟我便找到了在三楼的电子产品区,我发出了小声的欢呼。
在这里有许多个玻璃柜台,里面都摆满了各种款式的手机,在灯光下反射出鲜艳的光彩,不过我需要的可不是这些摆在外面宫人观赏的手机,我得从货柜里面拿到那些配件齐全的才行。
似乎在这个城市中没有什么锁是锁上了的,我很容易地在货柜里拿了两部智能手机,然后还拿了备用电池,至于手机壳、耳机之类的配件就没有拿的必要了。
虽然我突然有了贴个膜的冲动,但问题是……怎么个贴法呢?
其实我一开始是想来两台特种防水防盗防卡车的超级诺基亚的,不过这里貌似没有这种强大的手机存在,只好就此作罢。
逐一将两台看起来卖相还不错的手机开机后发现都是满电量,于是我关闭了其中一台,便将两部手机都放进了裤子上的口袋里。
然后再去别的地方看看吧,现在才过了不到二十分钟,最后只需要留二十分钟去拿吃的就差不多了。
从三楼这边朝里走去,沿途两边都是各种各样的电子产品,也有看到卖游戏光盘的店子,每个商铺里都摆满了商品,给人一种琳琅满目且无从下手的感觉,。
我又顺手拿了几个小巧却光亮很大的手电筒。
偌大的一层楼里面只有我一个人,唯一的动静就是鞋子踏在瓷砖上的“嗒嗒”声,尽管这里所有的照明设施都开着,但仍然让人有一种安静到不寒而栗的感觉。
我想了想,我还缺少几样重要的东西,分别是一个背包、至少一件用来防身的武器、还有食物和水。虽然还有药品也是必不可少的,但是我也没有见过设立药店的超级市场。
正想着,前方天花板上悬挂这的指示牌吸引了我的视线——
【家具区】
“唔……就是这里了。”
我轻轻地嘟哝了一声,便朝前方走去。
如果说最为常见也最方便使用的武器,毫无疑问就是刀剑了,将金属制成适合挥砍劈刺的形状并打磨锋利,作为武器被人使用,使命只有斩断和刺穿眼前所见之物。
厨刀从本质上来说与用来杀人的刀并没有太大区别,即使厨刀被特制为适用于切肉切菜的样式,但是它仍然有着锋利的刃,能轻易地夺取人的生命。
对于这点,我深有体会。
我要找的便是这种东西,使用得当就是工具,使用不当便是凶器。
在这一区域的整体风格是简洁明了,干练清爽的,很容易就在一旁的货架上找到了刀具的那一排。
一把把亮银色的钢制厨刀整整齐齐地陈列在货架上,大小和形状都有着各自的风格和特点,却都同时闪烁着刺眼的寒芒,给人以锐利的气势。
也许普通人见了这种厨刀不会有什么感觉,可是我的心中陡然升起了一种芒刺在背的不安感,呼吸骤然变得急促起来,心口仿佛被揪住了一样,双手开始微微发抖。
刀……
只要看见了刀,我便会产生一种强烈地不适感,大脑绷得紧紧的,精神不由自主地集中,处于一种紧张的状态,在这时痛苦与亢奋这两种感觉便会如乱麻一样纠缠在我的脑袋里,五感会被放大许多倍,甚至能感受到暴躁的血液在血管中高速流动。
非常难受,脑袋像要裂开了似的。
在裂缝中,有断断续续的记忆涌现出来:
刀……歹徒……父母……血泊……一闪而过的锋芒……只剩下我一个人……金属与地面碰撞发出的清脆响声……眼泪……
唔哈、哈、呼……
只要握住刀,只要握住一把刀就好了,快一点……
我的双手沉重得像两坨铅块,并且在不停地颤抖着,我竭尽全力伸出右手,向离我最近的一把厨刀伸去,每靠近一分身体里的力量就像被一点点抽干了一般,头变得更加疼痛,刺痛感不断加深,即便如此,我也拼命咬牙忍耐着,因为已经近在眼前了,只要握住它就结束了。
刀柄被我握在手中的瞬间,一股金属的冰凉触感透过手心,传达到我的大脑神经中枢时,我便如同溺水的人获救了一样恢复了过来。
异样的感觉完全消失了,就好像匆匆退去的潮水,仿佛从来未出现过异常。
但是额头上渗出的细密汗珠以及充斥全身的乏力感提醒着我刚才的一切完完全全是发生过的。
同时我也有了一些变化,现在的我处于一种五感得到大大提升的状态,大脑也保持在一种出奇冷静的状态。
可是同时我还生出了一种难以抑制的强烈地想要斩断、切开、刺穿什么东西的冲动,甚至是……渴望闻到血的腥味。
我极度厌恶这种令人几乎要疯掉的念头,明明是那么久以前的事了,那个混蛋早就死了……死在我的手里……我明明已经报完仇了……当场清算、血债血偿……为什么还会变成这种样子啊!
可恶……我最痛恨的,就是这样的自己。
“喂,你怎么了?”
“呜哇!”
突然响起的说话声让我马上从刚才的事情里回过神来,同时也被吓得差点灵魂出窍,让我稍微安心了一点的就是这个声音的主人是陈伍凯。
“一个人拿着把刀站在这里,低着头又一声不吭的,叫了你几声都没应,我都被你吓到了,真是够诡异的。”
“还愣在那里干什么呢?看样子你已经找到武器了,还有二十分钟就到集合时间了,要准备去一楼集合了。”
陈伍凯从我身后五米多远的地方走了过来,瞅了瞅我手里的厨刀,也没有对此再说些什么,而是催促我快点准备好自己的东西。
“好的,很快就可以了,最后我只要去一趟一楼就可以了。”
我回答着,在转过身面对着他时,我注意到了他手中看起来分量十足并且带给人压迫感的金属棒球棒。
这种大杀器应该是从体育用品区那边搞来的吧,我手里这把厨刀完全比不过人家的球棒啊。
我还看到了陈伍凯背着一个大背包,里面似乎装了不少东西。
我们没有再说多话,一同去乘电梯,他直接下到了一楼,而我则停在了二楼。
在二楼的一个运动品牌店里拿了一只黑白两色且以黑色为主色调的运动背包,既时尚又结实耐用,而且里面的空间足够大,对此我想当满意。
等到下来一楼时已经只剩十分钟左右了,我把刀装进了背包里,一路小跑过去,在零食区里拿了一些压缩饼干,又拿了四瓶矿泉水,最后还不忘从水果区拿了六个平时一直吃不起的五十元一斤的特级大红橙,加起来比那四瓶水重多了。
拿起那些色泽诱人,香气浓郁的橙子,我两眼发光,口水都要留下来了。当我将它们捧在手中时,一种强烈地幸福感油然而生,感动得几乎要落泪。
在这个压抑的狼人之夜里,只有它们才带给了我些许安慰。
因为啊,我真的最最最喜欢橙子了!
收拾好一切之后我回到了集合的地点,虽然是最晚的一个,但是时间也是刚刚好。
在所有人到齐之后,就该开始商讨接下来的行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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